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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配合我市“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实施,加快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步伐,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激发我区职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热情,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和快速成长的通道,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或职业能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我区开展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为确保大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分工
  本届竞赛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宣教部),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决赛资金的筹集、管理、支付、监督和组织、协调等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负责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包括:组织程序、竞赛时间、场地、工种、名次、试题、评委组成,审核初赛比赛资格,对竞赛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并做好统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
本次大赛按照“全区动员、广泛参与;自下而上、层层比赛;赛练结合、注重实效;各负其责,分级表彰”的原则,按工种以初赛、决赛两个比赛级别依次进行,同时设立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两个奖项。
  初赛以各单位、职业技术院校为比赛单位,组成初赛组委会,结合岗位练兵活动,在组委会指导下主办比赛;决赛在初赛基础上,由组委会主办比赛。
 二、大赛的工种
  比赛工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所列的工种,采取自下而上,由各比赛主办单位确定。
  1、初赛工种由各初赛组委会根据各自生产经营和教学的实际需求以及能提高参赛者技能水平为原则确定,以能促进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发展、适应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以及技能队伍的结构状况为原则。初赛覆盖面一个初赛区不少于30人。
2、决赛工种由区决赛组委会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在初赛的基础上,以突出特色为着重点的原则确定。决赛工种覆盖面一般不少于3个初赛区,一个赛区的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
3、本次大赛的工种为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营业员、化妆工8个工种。
  4、各级比赛工种一经确定,要在比赛前不少于10天予以公布。
 三、比赛内容和标准、试题
  比赛内容分为笔试和实操两个部分,其中笔试占30%,包括理论知识(80分)和职业道德(20分);实操占70%(100分)。
初赛、决赛分别按国家职业标准的中级、高级、技师三个职业等级实施。比赛试题依据各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由各竞赛组委会制定。目前国家尚未公布职业标准的工种,按照原国家各部委下发的行业标准中“理论知识,技能要求”的标准确定比赛试题。
各组委会应在赛前将试题报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审定,并对试题做好保密工作。
  四、比赛形式
  初赛的比赛形式,由各主办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和教学活动,以能提高参赛者实际技能水平为原则自主确定。
  五、参赛人员与报名程序
  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术院校的在校生;外地在京务工人员、个体从业人员等均可报名参赛。
初赛: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初赛为主报名。
决赛:在初赛的基础上,进入决赛的选手,由决赛组委会组织报名参加决赛。
六、比赛程序
1、初赛组委会和专项赛区组委会组织参赛选手报名参加初赛时,由参赛选手填写《参赛人员申请表》,大赛组委会安排其参加相应工种的初赛。
2、参赛单位填写《2006年东城区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初赛组委会和专项赛区组委会将初赛情况汇总后填写《初赛情况汇总表》,并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3、初赛结束后,对取得初赛工种前30%的名次选手,由初赛组委会和专项赛区组委会填写参加决赛人员花名册,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4、承办决赛的单位,在开展决赛前一周填写决赛人员确认表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赛后,填写《决赛成绩汇总表》报大赛组委会。在决赛阶段,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各成员单位领导观摩巡视。
5、对初赛和决赛中取得规定名次的选手,由初赛组委会和专项赛区组委会填写大赛取证名册,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七、时间安排
  8月份召开“东城区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动员会” ,会后正式启动本大赛。
  初赛于9月底结束,决赛于10月底前后结束。10月底举办“东城区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表彰会” 。
  八、评委会组成
  各竞赛组委会要成立竞赛评委会,并按工种设立评判小组,负责本赛区的技术评判。
  初赛评委会成员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成,不足的可在本专业内聘请具有高级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予以补充。
  九、大赛的仲裁
  各级大赛组委会要成立仲裁组,负责本级竞赛争议提案的仲裁。仲裁组的成员要选择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担任。
  十、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对取得各工种初赛、决赛前20%名次的选手,分别核发中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即初赛前8名、考试60分以上、理论鉴定合格,将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第8名以后,考试成绩60分以上,颁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决赛前3名、考试60分以上、理论鉴定合格,将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8名,考试60分以上,理论鉴定合格,将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大赛的表彰
  决赛中取得前8名的选手,颁发个人奖状和奖品。对参赛选手在决赛中取得成绩突出、技能水平有明显提高、比赛组织工作严谨、得到广大参赛者好评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二、比赛经费
初赛经费由举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自筹。决赛经费由竞赛组委会筹集,可适当收取参赛费用。
  十三、实施要求
  1、各单位要发挥行政主导作用,工会积极运作,精心组织。竞赛要紧紧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注重全体职工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提高,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使竞赛与生产经营相互促进。
2、制定竞赛方案。各初赛组委会(单位)要制定包括竞赛组织方式、比赛工种、组委会成员(注明身份、职业等级)、评判小组成员(注明身份、职业等级)、比赛程序、时间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竞赛方案。于8月20日前,上报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各赛区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赛场管理,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
2005年东城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区总工会主席                      贾炯协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  汇
副  主  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天增
区总工会副主席                    伍发明
成      员:区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樊卫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卢群英
北京市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      顾朝丽
        
办公室主任:区总工会副主席                    伍发明(兼)
副  主  任:区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樊卫东(兼)
北京市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      顾朝丽(兼)
成      员:北京市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          闫宝玉
北京市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          李会英
区总工会宣教部                    白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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