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您好:
请问您几个问题,希望您在百忙中给予答复:
一、外地在北京务工的人员的就业证的办理要收费多少? 二、办理就业证的费用应公司承担还是应员工个人承担? 三、若有违规单位如何申诉,如何解决?可否提供一个有效的咨询、投诉电话?
高林 高林同志,您好: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区县劳动部门向进京的外地务工人员收取《就业证》工本费5元,这是行政性收费,开取行政性收费发票;向用人单位收取每人招工手续费3元,这属于经营性收费,开具经营性发票,并向国家缴纳有关税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有组织、按计划通过在外省建立的劳务基地有组织的输入进京,凡是未经过劳务基地的,应当通过区县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招聘,凡是不通过以上渠道的,应当向区县办证机构缴纳每人20元的招聘推荐费,开具经营性发票。以上的收费是全市统一的收费标准。谢谢您的提问,希望您多关注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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