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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医疗救助?

局长,你好:

  如何能享受我市的医疗救助,向什么部门申请?

                     王先生

王先生,你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回答您的问题。

  享受医疗救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全年累计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超过1000元的; 2、家庭月收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参保人员,全年累计个人负担医药费超过上一年家庭总收入的50%的。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到街道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符合家庭月收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参保人员,全年累计个人负担医药费超过上一年家庭总收入的50%的,向工作单位申请,由单位救助;单位属于停产、半停产无力救助的,通过单位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请市政府救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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