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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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障的几点问题?

局长,您好:  

  我是一名50岁的工人,请问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如何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档案关系存放在何处为宜?如放在职介,又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能否办理提前退休?  

                           李可

李先生,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提问,现在按顺序回答您的问题。 1、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程序是: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享受失业保险期限届满,可将档案存放在职介中心继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在职介中心存档的符合提前退休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具体手续请向职介中心咨询。

  谢谢!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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