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您好:
我在一家外商公司工作,缴纳了多年的社保金,以前因金额不是很大所以没有在社保这一块儿多用心。从2003年1月开始我们公司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涨幅较大,所以自己负担的社保的费用相对增加了(一年个人缴纳将近6600元),我想以后年度还会增加,我现在想了解: 1、是不是每人有自己的帐号? 2、我如何查询自己账号的金额?如发现错误该怎样处理? 3、在何前提下可提取各项基金? 4、现在缴纳这些保险我可享受到何保障?是不是交纳的多,退休后可享受更高的待遇? 5、应缴纳多少年可办理退休手续? 6、个人因工作变更可能出现间断缴纳现象,会在那些方面有何影响?
提问人,您好:
回答您如下问题。 1、每个社会保险的被保险人都有自己的帐号; 2、《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1998年市政府2号令)第七条规定了被保险人享有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权利, 根据这个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可以到社保中心查询自己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3、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您的其他问题在劳动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建议您登录北京劳动保障网首页,在屏幕右侧的 “政策检索”栏内按提示输入相关内容,查看本市发布的以下政府令: 1、1998年4月6日发布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2号令); 2、1999年9月14日发布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38号令); 3、2001年2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68号令); 4、1999年11月18日发布的《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市政府48号令); 5、2001年12月24日发布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市政府91号令);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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