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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模退休待遇问题

负责人,你好:

         我父亲退休前曾获得”全国轻工业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请问能否享受劳模待遇。谢谢!

提问人,您好: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改善和提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的通知》中规定:

        一、为已经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立荣誉津贴. 1、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2、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下同)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3、由于一九八○年以前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工资水平偏低,因此对五、六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在此基础上每月再增加20元;对七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在此基础上每月再增加10元。 4、荣誉津贴由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本人所在单位支付。5、荣誉津贴标准视情况适时做相应调整.。

        二、对于已经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医药费要及时报销,不得拖欠.。上述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请通知所属单位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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