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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岗位)专业培训证书》换证须知

    一、因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且劳动管理实际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故1997年12月31日以前所学专业实务课失效作废。

    二、《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企业劳动人事管理》两门课,因故取消。

    三、我局1998年1月1日以后颁发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等单科结业证书,视同参加相应专业实务课。

    四、已学够6门专业课并且符合一、二条规定的,可以直接换证;不足的需补足6门。

    五、“综合培训”取证者,可免修《劳动经济概论》和《法学基础与劳动法》2门专业理论课,但需补足4门专业实务课;已补足专业实务课并且符合一、二条规定的,可以直接换证。

    六、《计算机基础知识》不在审核课程之列。

    七、换证时需持原证书和本人保存的单科结业证书,并带一张1寸证件照片,经审核无误后,发给新证。

    八、换证期限为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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