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保所、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区县职业技术学校:
为提高我市从事职业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关于实施2005年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今年上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定于2005年3月1日—2005年3月31日组织报名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好报名工作。现将《“职业指导人员” 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简章》的要求组织做好培训报名工作。
联系人:胡德成
联系电话:68316028
注:附件可下载 网址:www.bjld.gov.cn
附件1:“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
附件2: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二ΟΟ五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 职业指导人员 培训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