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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甲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鉴定的通知


美甲业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美甲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鉴定工作的精神,为了满足社会对美甲行业技能人才的需要,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作为《美甲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项目的指导机构,将和这一项目的试点培训机构---北京市佳丽美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安丽泰乐玉指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于2005年7月开始共同举办《美甲师》初、中、高级试点培训。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美甲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的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试点培训机构:1、北京世佳丽美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北京市安丽泰乐玉指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各有关单位(公司)请按照通知和附件《招生简章》的要求,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附件:《美甲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招生简章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2005年6月15日

主题词:    美甲师         职业培训         通知
主  送:    美甲业服务机构      各相关单位(公司)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2005年6月15日印发共印300份

  •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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