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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政策讲座的通知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于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帮助和规范企业通过协商签订并履行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中心决定与北京莱博斯劳动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北京市劳动咨询事务所)共同举办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政策讲座,由我局劳动工资处领导主讲。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安排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听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日期

    第一期:10月11日下午1:30(北城)  第二期:10月13日下午1:30(南城)
    第三期:10月18日下午1:30(北城)    第四期:10月20日下午1:30(南城)

   具体听讲时间以本人所持《听课证》为准。

   二、讲座地点

    地点一:市府大楼1号楼4层会议室(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地点二:铁道部党校研修培训中心阶梯教室(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北太平桥往北300米路西)

    三、主讲内容

   1、《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及其配套政策讲解
   2、工会与集体合同建立的必要性及在企业中的实际作用

   四、报名办法

  个人、集体报名均可。每人收取资料及听课费80元。

    五、报名地址

    1、市府大楼院内4号楼514室(宣武区槐柏树街二号,长椿街地铁站出口往南300米槐柏树街路口向西即到)

    联系人:郭老师、万老师;电话:63015787、88011159

    2、城建大厦A座603室(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北三环北太平桥东北角)

    联系人:马宁宁、梁梁;电话:82255618转106、117
  
 
    北京市劳动宣传教育中心    北京莱博斯劳动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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