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信息代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方针,满足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复合型信息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尽快在全社会范围内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管理科学又懂信息技术的专业化管理队伍,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和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作为全市职业培训领域的业务指导部门,定于2004年4月和9月举办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试点培训班。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定于6月6日和11月7日,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企业信息化建设实际涉及到的工作环节和内容,《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了六方面的功能,全面、系统地概括了企业信息化的理论与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管理和信息技术基础;
2、企业信息化管理(职业功能一);
3、企业信息系统开发(职业功能二);
4、企业信息网络构建(职业功能三);
5、企业信息系统维护(职业功能四);
6、企业信息系统运作(职业功能五);
7、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职业功能六)。
培训内容的主要特征是管理科学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目的在于帮助学员树立完整的企业信息化理念,并构建管理与技术互为支撑的知识和技能结构。授课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
二、培训对象
企业信息主管(CIO)或主管企业信息化工作的副总经理、企业信息化项目负责人、信息中心主任、计算机中心主任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
面授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
网上培训通过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www.cio.cn)进行。学员交费后收到用户名、密码,可登陆网站自主进行网上培训(140学时),通过网上测试后参加面授培训(100学时)。
四、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信息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培训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号,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二楼201室。
报名咨询电话:68313525、68313540、68354531。
联系人:王东升、梅明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