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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各单位从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需求,按照京劳人发[1996]291号文件和京劳人发[2002]175号文件的规定,我中心将在2004年继续举办劳动保障管理专业培训班,聘请有关政策专家授课。根据有关规定,凡修满六门专业理论课程者,可以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专业培训证书》。请您接此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所属单位劳动管理人员参加。现将具体培训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及日期
第一期:(已报满)
第二期:(已报满)
第三期:《法学与劳动法》 7月21日至22日
《企业工资管理》 9月1日至2日
《劳动合同管理》 9月8日至9日
《劳动争议仲裁》 9月15日至16日
《养老保险管理》 9月22日至23日
《医疗保险管理》 10月13日至14日
第四期:《法学与劳动法》 10月27日至28日
《企业工资管理》 11月3日至4日
《劳动合同管理》 11月10日至11日
《劳动争议仲裁》 11月17日至18日
《养老保险管理》 11月24日至25日
《医疗保险管理》 12月8日至9日
《失业保险管理》 12月15日至16日
《工伤保险管理》 12月22日至23日
二、上课地点和时间
市府大楼院内一号楼四层会议室。早上8:30上课。
具体上课地点和时间以本人所持《听课证》为准。
三、报名手续及收费
报名时请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时填写《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专业培训卡》,以便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个人、集体报名均可,满额为止。
每人每科收费130元,包括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
四、报名地址和电话
报名地址:市府大楼院内4号楼514室(宣武区槐柏树街二号,国华商场往南300米槐柏树街路口向西)。
联系电话:63015787;63010646;88011159
北京市劳动宣传教育中心
200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