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由市政府颁布(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并于2005年7月1日正式执行。为保证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和办法的顺利实施,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总体宣贯要求,我中心决定举办贯彻《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策讲座。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安排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听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日期
第一期:6月2日下午2:00 第二期:6月7日下午2:00 第三期:6月9日下午2:00 第四期:6月14日下午2:00 第五期:6月16日下午2:00 第六期:6月21日下午2:00 第七期:6月23日下午2:00 第八期:6月28日下午2:00 具体听讲时间以本人所持《听课证》为准。
二、讲座地点
市府大楼1号楼4层会议室。
三、主讲内容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
四、主讲老师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领导授课。
五、报名办法
个人、集体报名均可。每人收取资料费60元。
六、报名地址
市府大楼院内4号楼514室(宣武区槐柏树街二号,国华商场往南300米槐柏树街路口向西)。
七、联系电话:63015787;88011159;88011076
北京市劳动宣传教育中心 200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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