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不断深化劳动保障部门的行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在总结开展"树劳动保障第一印象"活动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范。 一、整体形象规范 团结、拼搏、求是、创新。 (一)团结:坚持政治方向,树立全局观念;紧贴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克服本位主义,加强协调配合;反对推诿扯皮,加强沟通合作;襟怀豁达坦荡,心底真诚无私;相互尊重理解,团结互助互谅。 (二)拼搏: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能;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必胜信念;敢于正视矛盾,勇于克服困难;反对骄傲自满,提倡居安思危;鼓励乘势而上,避免坐失良机;弘扬拼搏精神,摒弃裹足不前;努力争先创优,工作实现一流。 (三)求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作风扎实,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杜绝虚假,反对浮夸。 (四)创新:不因循守旧,敢于超越过去;不抱残守缺,敢于突破现在;不畏首畏尾,敢于创造未来;不浅尝辄止,敢于深层探究。
二、外在形象规范 (一)办公场所标识设计规范 1、办公大厅内设立办公区位示意图。 2、服务大厅按照方便、高效、有序的要求设置服务窗口,窗口标牌为悬挂式,夜晶显示屏。工位标牌为铜质金底黑字,配有全国统一标识。 3、办公室、会议室门上中间悬挂部门名称标识(中英文对照)及房间号。 4、工作人员佩戴服务胸牌,统一工号。工号划分:机关为01,监察大队为02,劳服管理中心03,劳科所为04,老干部处为05,机关服务中心为06,信息中心为07,农保中心为08,医保中心为09,社保中心为10,培训中心为11,技能鉴定中心为12,宣教中心为13,职介中心为14,劳动鉴定为15,电话咨询中心为16。工号按序排成五位数,如01001,03005。由人事教育处登记,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人员仪表仪容规范 1、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注意服饰,做到简朴、整齐、洁净、端庄;男同志不得蓄胡须,留长发;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穿过于裸露服装、佩戴不适宜的饰物。 3、举止大方,行为规范,服务热情,言辞适度、首问负责。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态度明朗、观点明确。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环境规范 1、服务大厅整洁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整齐,使用全国统一标识,柜台设置方便服务对象。服务大厅为服务对象提供查询服务,配置座椅,免费提供有关政策宣传资料及表格、纸笔等用品。投诉电话、意见箱等监督投诉载体设置齐全。 2、办公室布置统一合理,桌上及台板下严禁放非办公用品及资料,桌上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橱内整齐;报纸上架,不得摆在办公桌上;室内水瓶、抹布等物品摆放到规定位置。 3、办公区内车辆停放在规定的车位上,严禁乱放。 (四)卫生规范 1、办公室内物品摆放统一有序。 2、办公室内窗明几净,做到无痰迹,无蛛丝尘吊,无杂物,无吸烟。 3、办公区内做到:无废纸,无杂物,无水迹,无痰迹,无烟头。 4、讲究卫生,防止疾病,每周五下午定期打扫环境卫生。 三、工作形象规范 (一)岗位规范 1、必须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严守作息时间,提前进入岗位。 2、上岗后抓紧时间搞好门、窗、桌、几等室内卫生,达到统一有序、洁净无尘。 3、检查、整理岗位所有文件、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 4、做好岗前其他准备工作,集中精力,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工作中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办公区内不大声喧哗,不食零食,不吸烟,不乱扔杂物。 5、落实全日制办公制度,办公时间人不离岗,未到下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 6、每天下班前,将一天的文件、资料、材料整理放到橱里,关好办公室内的照明、空调、微机、门窗方可离岗下班。 (二)工作质量规范 1、规章制度健全,业务程序规范,审批符合规定,遵守时限承诺。 2、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正确适用法规,杜绝违法行为。 3、提高办事效率;精简会议文件,减少无要应酬,推广电子政务,实现快捷高效。 4、强化服务意识,推行政务公开,尊重服务对象,提倡文明办公,杜绝"四难"现象。 5、文档记录清晰,基础数据准确,保存完整有序,杜绝错漏现象。 (三)办公接待规范 1、接听电话。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声"。"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 2、接待来访。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热心、耐心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 3、凡服务对象询问事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解释政策要清晰;需要前来办理的,要明确告知所需材料、手续及办事程序。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缺少相关手续的,要一次性对其讲明原因。 4、凡属劳动保障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敷衍问讯者。 5、不准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搪塞,推诿扯皮;不准态度生硬,拖延刁难。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做好工作。 四、工作人员形象规范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公正执法意识,服务意识。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作风扎实,办事认真,讲究实效。 (三)办公接待态度谦和,服务热情,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四)执行廉政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爱岗敬业,维护劳动保障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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