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建公费医疗关系批准通知书(存根)
编号:[ ] 号

经审核,  
系(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人,
现实有
人(其中在职
人;离休
人;退休
人),符合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的有关规定,同意自
月起在
区(县、医院)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申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建公费医疗关系批准通知书

编号:[ ] 号

区(县、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
属(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人,
现实有
人(其中在职
人;离休
人;退休
人),经审核,符合享受公费医疗
待遇的有关规定,同意自
月起在
区(县、医院)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申办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建公费医疗关系批准通知书
编号:[ ] 号

经审核,你单位符合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同意
人(其中在职人;离休
 
人;退休
人)自
月起在
区(县、医院)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特此通知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