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简介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于2003年12月16日正式对社会开通。它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有效途径。
    开通电话咨询业务,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它是利用电话、传真、互联网、自动语音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营造的一个直观、快捷、便利的政策咨询环境,构筑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以适应劳动力群体中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信息需求的需要。

功能介绍

人工咨询
    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30)。遇到疑难问题转接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三方通话。(如无法拨通“12333”的,请拨打63182700同样可进行政策咨询。)
自助服务
    将常用的劳动保障政策按类别录制,市民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听取到劳动保障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24小时服务)
传真服务
    人工传真:咨询者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向咨询员索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某一内容的文件,待提供传真机号码后,就可以得到此传真文件。
    自助传真:市民拨通"12333"选择"3"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传真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24小时服务)
语音留言
    在非人工服务时间,咨询者可选择语音留言(拨通"12333"选择"2"),将自己的问题或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及联系电话及时给您回复。


案例分析

实例122

    城镇老年人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日前,“12333”接到市民李大爷来电,他想了解不久前我市出台的城镇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他最关心的是参保后自己如何就医?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就医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李大爷就医时,应持本人的《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就医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为其出具当次就医的医疗费用单据。对疑难重症患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满足基本治疗需求时,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及医疗保险A类医院就医。若进行急诊治疗的,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另外,在异地进行急诊治疗的,可在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到本人参保地社保所办理报销手续。

    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就医费用采取现金垫付、事后支付的方式报销。报销起付标准为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500元。老年人应在每月15日前将门诊费用收据、处方底方、转诊证明等材料报送参保地社保所。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完成费用审核结算后,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将已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划入参保人的银行存折(卡)内。另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居民老年人,在享受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还有两点李大爷要特别注意:一是参加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缴费一年以上且继续连续缴费的,才能享受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二是对2009年1月1日起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单据李大爷自己要妥善保管,到2009年4月1日以后申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