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简介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于2003年12月16日正式对社会开通。它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有效途径。
    开通电话咨询业务,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它是利用电话、传真、互联网、自动语音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营造的一个直观、快捷、便利的政策咨询环境,构筑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以适应劳动力群体中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信息需求的需要。

功能介绍

人工咨询
    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30)。遇到疑难问题转接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三方通话。(如无法拨通“12333”的,请拨打63182700同样可进行政策咨询。)
自助服务
    将常用的劳动保障政策按类别录制,市民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听取到劳动保障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24小时服务)
传真服务
    人工传真:咨询者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向咨询员索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某一内容的文件,待提供传真机号码后,就可以得到此传真文件。
    自助传真:市民拨通"12333"选择"3"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传真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24小时服务)
语音留言
    在非人工服务时间,咨询者可选择语音留言(拨通"12333"选择"2"),将自己的问题或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及联系电话及时给您回复。


案例分析

实例126

    未经用人单位批准的加班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小李从事财务工作,工作繁多且任务紧迫,为了及时完成报表工作她常在下班后加班加点。一个月以后,小李发现工资中没有加班费,于是就找到公司领导出示了考勤记录,要求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但是公司拒绝了她的要求。小李觉得很委屈,为什么自己的加班行为单位就不认可呢,自己也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呀!

    答:用人单位的答复是对的。

    虽然劳动法规中对工时有这样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是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也有权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小李虽然提供了考勤卡,但公司的加班流程的规章制度是: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员工须向其主管书面提交加班申请,由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班。小李以加班的形式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但没有履行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的申报批准的程序,因此公司认为小李的加班行为纯属个人自愿加班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为劳动者的小李首先应当遵守单位依法订立的规章制度。在她以后的工作中应该把自己所在岗位情况,及时通报给主管领导,由相关领导决定是增加人手还是延长工作时间,这样既是从公司的利益出发考虑,也是从小李的个人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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