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简介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于2003年12月16日正式对社会开通。它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有效途径。
    开通电话咨询业务,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它是利用电话、传真、互联网、自动语音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营造的一个直观、快捷、便利的政策咨询环境,构筑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以适应劳动力群体中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信息需求的需要。

功能介绍

人工咨询
    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30)。遇到疑难问题转接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三方通话。(如无法拨通“12333”的,请拨打63182700同样可进行政策咨询。)
自助服务
    将常用的劳动保障政策按类别录制,市民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听取到劳动保障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24小时服务)
传真服务
    人工传真:咨询者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向咨询员索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某一内容的文件,待提供传真机号码后,就可以得到此传真文件。
    自助传真:市民拨通"12333"选择"3"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传真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24小时服务)
语音留言
    在非人工服务时间,咨询者可选择语音留言(拨通"12333"选择"2"),将自己的问题或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及联系电话及时给您回复。


案例分析

实例129

    赔偿单位损失是否需要扣光全部工资

    李某是某公司的业务员,于2008年6月与公司订立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李某的工作内容是销售公司的产品,月工资6000元。2009年5月,李某在销售公司的产品时,因本人原因不慎丢失了一部分公司的货物,经核实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近一万元。按照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公司决定自2009年7月起将李某的应得工资全部用来偿还损失,直至将损失偿清为止。而李某认为公司应当支付部分工资,以保障自己的最低生活水平。李某的要求有道理吗?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鉴于李某确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但又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李某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公司每月至少应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支付李某的工资。 当然双方也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在保障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的标准上,约定赔偿的数额。因而李某向公司提出应当支付部分工资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应予支付。

  最后,用人单位要想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就应当注意这样几点:第一,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扣发工资的情况、扣发计算办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办法及具体措施,并使之合法生效;第二,加强员工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告知,使其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第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对劳动者工资的扣减。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