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简介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于2003年12月16日正式对社会开通。它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有效途径。
    开通电话咨询业务,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它是利用电话、传真、互联网、自动语音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营造的一个直观、快捷、便利的政策咨询环境,构筑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以适应劳动力群体中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信息需求的需要。

功能介绍

人工咨询
    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30)。遇到疑难问题转接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三方通话。(如无法拨通“12333”的,请拨打63182700同样可进行政策咨询。)
自助服务
    将常用的劳动保障政策按类别录制,市民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听取到劳动保障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24小时服务)
传真服务
    人工传真:咨询者选择人工服务后,可向咨询员索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某一内容的文件,待提供传真机号码后,就可以得到此传真文件。
    自助传真:市民拨通"12333"选择"3"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传真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24小时服务)
语音留言
    在非人工服务时间,咨询者可选择语音留言(拨通"12333"选择"2"),将自己的问题或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及联系电话及时给您回复。


案例分析

实例130

    企业是否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小李是某工厂的一名人事主管,他所在的公司刚刚结束裁员工作还不到两个月,但最近公司突然接到了大批的订单。公司老板要求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完成大规模的招聘任务。招聘通知公布当天,就有十几名被裁减人员找到公司,要求回单位上班。小李想知道是否应当优先录用这些被裁减人员?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招用被裁减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被裁减人员的优先就业权。事实上,无论是对用人单位的熟悉程度,还是对岗位的技术熟练程度,被裁减人员还是比招聘的新员工有优势,招用他们重新上岗,也能节省不少培训费用和减少磨合期。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因并购、分立、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原因对组织机构、人才战略进行调整、重组,依法裁员后,短期内难免需要对空缺人员的岗位进行再次招聘。然而很多单位都主观倾向于招聘新员工,认为只有通过人才大换血的方式,才能达到企业创新、发展的目的。这使得刚刚被裁减的员工失去了重新上岗的机会,并大大增加了他们的不平衡感,最终可能激化用人单位与被裁减人员的矛盾。

    因此建议按以下步骤解决问题:

  一、根据制定的招聘计划,细化招聘标准、上岗条件,并在招聘通知中予以明确。

  二、将招聘通知先行告知被裁减人员本人,履行必备程序。

  三、按照招聘岗位开展招聘工作。使社会应聘人员和被裁减人员共同应聘,增加招聘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平的原则。

  四、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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