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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0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的函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做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我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总结2008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0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见附件1),并拟在2009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研讨会现场签订并交接。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质量责任书签订要求与说明》(见附件2)提前做好签订《200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蔡云晴、马莉莉64918933,64811919转828或847。

    附件:1.200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
          2.质量管理责任书签订要求与说明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二○○九年元月八日

  • 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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