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91号)及《2011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风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双百分考核实施方案》(京人社职鉴发[2011]2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全市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推荐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72家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所,原则上毎所一名,包括各所的分(站)所。
二、推荐条件
(一)2011年鉴定所已开展鉴定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该人员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三)2010或2011年受上级(市、区县、行业)领导表扬人员优先。
三、上报要求
请各鉴定所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填写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推荐候选人员填报表》,通过传真发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传真:010-64918933),联系人:柏文龙。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