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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法制宣传  

失业人员创业可获小额贷款

  时间:2007-11-20

    案例:老李原是一家玻璃厂的职工,可最近企业因为效益不景气而倒闭,老李失业了。街道社保所的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让老李参加街道组织的创业培训课程。几节课听下来,老李对微水洗车的一个创业项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动了给自己当老板的心思。可老李手头并没有足够的创业资金,经过社保所工作人员的帮助,老李通过信用社区顺利了贷到了款,开始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法条:《就业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解读:本条是关于国家利用金融政策促进就业的规定。主要包括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扶持等内容。

    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是指国家和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就业状况,为了实现一定的就业工作目标所制定实施的关于货币金融供应和货币流通组织管理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融资,即资金筹措,是指经济主体通过一定的渠道或方式取得资金的一种经济行为;融资渠道,是指资金具体的来源通道,目前企业的筹资渠道主要来自银行信贷资金。信贷,即信用贷款,是以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资本运动的形式。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为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返还,在小额信贷的操作中,一般采取直接到户、小组联保、整贷零还、严格管理等—系列措施。法律作出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的规定,将有效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更多吸纳就业有着重要作用;同时,法律作出对自主创业人员在——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的规定,将有利于调动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现行政策规定,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所谓自主创业,是指老哦能够洪泽结合自己的特点,通过自主从事生产和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来创造就业岗位,并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就业方式。自主创业是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方式。现行政策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组织起来成立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还可以按照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根据实际就业的失业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