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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北京工作变更单位名称、证件号码、住址以及遗失补办、注销或迁移有关手续

    申办单位名称变更携带材料(当天即办):

    1、 变更申请函(单位盖章);

    2、 有关部门同意更名的批文(复印件);

    3、 更名后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

    4、《就业证》(正本)。

    申办证件号码变更携带材料(当天即办):

    1、 变更后的有效护照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2、 《就业证》(正本)。

    申办住址变更携带材料(当天即办):

    1、 新住处的住宿证明(新住址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或已变更的《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2、 《就业证》(正本)。

    遗失补办携带材料(需5个工作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补办《就业证》的申请报告(用人单位盖章);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有效的代表的工作证(复印件);

    4、本市及以上报刊刊登的《就业证》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护照或回乡证、台胞证、旅行证的正本及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或《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
   
    《就业证》注销或迁移携带材料(当天即办):

    1、 携带原单位出具的注销或迁移申请说明(原单位盖章);

    2、《就业证》(正本及复印件)。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宣武区永内西街5号,中国北京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

    问讯电话:12333 邮编:100050

    监督电话:  63167724

    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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