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计划,并列入本单位工作议程,专题部署,定期检查。各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督查考核内容,作为系统内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凡被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为系统任何名义的先进称号。 此项工作由市局行风办牵头,办公室协办,研究制定相关办法,8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