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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保障网将在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采访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局长 |
[北京劳动保障网报道]:[2004-07-05 09:58:39] 北京劳动保障网将在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采访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局长,欢迎广大网民关注。 [北京劳动保障网记者]:[2004-07-05 10:00:00] 张局长,请您谈谈《劳动法》颁布十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取得的进展。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01:22]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市领导以及市人大、政协、工会、妇联、企联,还有劳动法专家、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各方人士济济一堂在这里召开座谈会,来纪念这个重要的日子,共同回顾《劳动法》贯彻实施十年来的风雨历程,畅谈劳动保障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展望未来的发展前景,其意义十分深刻。
《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的颁布实施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劳动保障部的领导下,坚持以《劳动法》为统领,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保障体制为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十年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就业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02:00] 贯彻劳动法的十年,是首都劳动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十年,是首都劳动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的十年,是首都劳动保障事业迅速发展的十年。回顾我市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十年历程,取得的成果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北京劳动保障网记者]:[2004-07-05 10:03:51] 请您具体谈谈是哪六个方面呢。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04:15] (一)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基本法,是综合性法律。为了保证其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制定与之配套的法规规章。我市对劳动保障立法工作非常重视, 1994年至2004年,是我市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力度最大、出台法规、规章最多的十年。在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法制办等上级机关的指导、协调下,制定颁布了《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法规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20部政府规章。
此外,根据优化首都发展环境的要求,依据《劳动法》的立法原则和基本精神,我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大了政策整合力度,及时稳妥地解决改革中凸现的新矛盾、新问题。2001年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完善本市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2002年制定了《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北京市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点办法》;2003年出台了《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年按照“五个统筹”的原则,积极探索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城乡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一定突破。
总之,经过十年努力,我市劳动保障制度建设以《劳动法》为龙头的地方政策法规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各项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07:42] (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 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法》把“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作为劳动者诸项权利之首,并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十年来,我市在促进就业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在解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上,以“两个确保”为前提,以开发就业岗位为重点,以完善促进就业措施、加强就业服务为基础,以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促进就业政策,取得可喜成绩。
一是2002年提前三年实现了下岗职工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 二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多年来控制在1.5%以内,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保持在60%以上; 三是从业结构渐趋合理,第三产业在整个从业人员结构中所占比例已达到55%; 四是着力加强了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已达510家, 315个街道、乡镇全部成立了综合性社会保障事务所,初步形成了市、区、街、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 五是多层次、多渠道引导就业,每年开发、置换社区就业岗位达10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万人,劳务派遣企业已达559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4万名,并积极探索建立了就业特困人员的再就业托底机制。
我市按照《劳动法》确立的就业原则,已初步建立起符合首都经济要求的再就业工作机制,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条件。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08:46] (三)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确立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我市的社会保险制度起步较早。截止到2004年第一季度,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451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4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3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45万人。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我们认真抓了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在完成覆盖城镇企业职工的基础上,出台了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全市104万名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养老金既无历史拖欠,也无当期拖欠。
基本医疗保险努力减轻患病职工负担,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补充医疗保险已覆盖347万人,占实际缴费人数的96%,医改前企业拖欠职工的10.87亿元医药费已经基本还清。
失业保险发挥了保障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仅2000年至2003年的3年间,全市累计为36.33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24.55亿元,共拨付促进就业经费11.79亿元,使17.75万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健全,2003年启动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经办模式的改革, “统一征缴、一单托收”的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
城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调整制度。几年来,始终坚持各项待遇标准统一调整、相互衔接,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其中,1998年至2003年的5年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由310元提高到495元,增幅达60%;养老保险金由每月平均520元提高到885元,增幅达70%;失业保险金增幅也达到59%。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10:26] (四)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得到健全完善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法律关系的法,立法宗旨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元化,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带来劳动关系的复杂化。为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我们依据《劳动法》确立的基本精神,以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为切入点,从建立三方协调机制、信访工作机制、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等多方位入手,促进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形成。
我市通过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将劳动关系纳入了法制化、合同化的轨道。目前,全市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基本实现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也达90%以上。集体合同制度也有较大发展,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5100家,覆盖职工219万人。从1996年以来,全市平稳解决了200余万名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续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作。通过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对企业用工自主、劳动者择业自由、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起到了推动作用。
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必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我市劳动仲裁机构作为调解处理劳资纠纷的重要渠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94年劳动争议案件仅为1043件,2003年已高达1.42万件。目前,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正在改变一般案件独任审理的处理方式,实行劳动保障、工会和企业代表三方办案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度。
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必须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我市1995年建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十年期间,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专项监察、举报专查等方式,平均每年对近5万家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共查处案件近9万件,补签劳动合同83万份,追发拖欠工资3.5亿元,追缴社会保险费22.7亿元,清退风险抵押金6500余万元,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为保持首都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2年,我市强化了街道(乡镇)一级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控网基本形成。
参照国际惯例,市及18个区县和亦庄开发区建立了调整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共同研究劳动关系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制订对策和措施。另外,针对集体劳动争议人数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建立了集体争议排查、监控、协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整体联动的效能,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单位的监控,健全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11:55] (五)常抓不懈普法宣传,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劳动法》贯彻实施的程度与宣传普及工作密切相关。劳动法颁布后不久,我局即成立了劳动宣传教育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开展《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十年期间,我们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宣传画、公益广告、展示墙报、板报、举办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竞赛、开展社会咨询活动、组织发行劳动保障法制图书、宣传手册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统一组织的各种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达2160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2550万份。 在《劳动法》的普及宣传工作中,我们注意开发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其中,大力开发《北京劳动保障网》,作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扩展宣传、咨询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我局在劳动保障网上开辟了百姓心声、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网上“直通车”等特色栏目, 特别是“在线解答”栏目,针对市民和企事业单位所关心或反映较突出的劳动保障问题,形成网上交互,得到社会好评。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和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我局正式组建了“劳动保障电话咨询中心——12333”,自2003年12月16日正式向社会开通以来,已解答群众咨询12万人次。
劳动法的宣传普及,强化了全社会劳动法律观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增强,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了较好的法制环境。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15:00] (六)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 《劳动法》的颁布标志着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劳动法》在规范劳动关系的同时,也对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进行了规范。十年来,市、区县劳动保障局一直把《劳动法》的学习作为必修课,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考核。通过反复学习、实践,工作人员不断深化对《劳动法》内在精神和立法宗旨的认识,提高依照《劳动法》管理、依照《劳动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自觉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劳动法》赋予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多项审批权、执法权。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全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工作,连续6年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行风建设监督员,并将涉及管理相对人权益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03年底,市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事项已经由31项精简为13项,完善了程序规范,开展了行政审批“全程代理”服务。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系统内的层级监督得到强化。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评议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为配套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使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能够及时查处、纠正违法与不当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促进了依法行政。 [北京劳动保障网记者]:[2004-07-05 10:16:30] 请您再谈谈今后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和面临的问题。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16:25] 回顾《劳动法》颁布以来的十年,结出了累累硕果,展望未来,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全面实施,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将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但是,当前劳动保障工作也面临重大挑战。《劳动法》的贯彻执行还没有完全到位,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十年前相比,社会和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有诸多新课题等待我们去解析。展望未来,任重道远。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19:47] 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依然并存,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局部就业压力进一步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日益突出。二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依然繁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还有空间;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加大;急待建立城镇和农村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险体系。三是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局部突发严重事件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劳动关系调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仍面临较大的压力。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20:40] 回顾十年,总结十年,研究十年,在《劳动法》的指引下,我们已经搭起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已经建立起了基本规范。我们要抓住机遇,应接挑战。我们要继续以《劳动法》为统领,坚持健全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继续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打破体制性障碍,统筹城乡就业;打破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制,加快制度创新,整合完善政策,建立起与首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的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双方自主协商、政府依法调整,三方性、多层次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总之,必须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的法制建设,继续推进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结合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我认为当前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23:49] 一是要继续坚持对《劳动法》常抓不懈的学习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劳动法》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切身利益,应该使每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了解和掌握《劳动法》,并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当前,还有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特别是广大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对《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不甚了解,还有“盲点”和“盲区”。我们必须继续下力量把《劳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进行下去。当前,要以《劳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掀起一个学习宣传执行《劳动法》的高潮,使《劳动法》及其相关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张欣庆局长]:[2004-07-05 10:27:59] 三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丰富发展《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范,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勿容质疑,《劳动法》的现行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甚至有些规范已经滞后。近年来修订《劳动法》的呼声很高,但修订《劳动法》是需要时机和条件的。回想《劳动法》的制定工作是1978年开始的,经历了16年时间,前后修改30余稿,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我们在密切关注修订《劳动法》的同时,要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求出发,本着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加快劳动保障政策整合以及地方立法工作,及时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涌现的矛盾和问题,使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建议上级机关加快制定与《劳动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保险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尽快形成完备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促进《劳动法》的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前进。 谢谢大家! [北京劳动保障网记者]:[2004-07-05 10:29:15] 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北京劳动保障网报道]:[2004-07-05 10:30:00] 劳动保障网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欢迎各位网友关注我们劳动保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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