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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楼宇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招生简章

    随着北京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和2008年奥运临近,智能楼宇的安全运转和科学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楼宇管理是信息时代的计算机技术、弱电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相结合的社会发展产物。为了满足城市智能楼宇管理需求,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定于2007年7月正式启动《智能楼宇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招生、培训、鉴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道德、智能楼宇管理基础理论知识、总概论;

    消防联动系统、温感系统、烟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对讲系统、门禁系统、电子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综合布线系统;通信网络信息网络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智能楼宇管理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过智能楼宇管理员正规培训并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参加相关培训。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三)、智能楼宇管理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收费标准

    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1280元/人、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三级)1680元/人、智能楼宇管理师(二级)2480元/人。 

    四、培训方式、招生报名时间、鉴定时间

    采取面授培训方式授课,定于2007年7月下旬开始报名招生(常年招生)

    鉴定时间:首期鉴定时间:2007年10月20日

    二期鉴定时间:2007年12月22日

    鉴定方式:智能楼宇管理员、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鉴定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两个部分;均采用百分制闭卷笔试方式;各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包括60分)为鉴定合格。

    智能楼宇管理师必须进行综合评审。

    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两寸标准彩色蓝底照片三张;

    2、报名交费现金和支票均可;

    六、报名地点、报名电话、乘车路线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2号201室

    报名电话:68313525、68316028、68318097、68313540、68316020

    乘车路线:乘7、16、21、27、44、111、105、107、地铁2号线、城铁13号线,西直门站下车,人民医院西侧。

    详情可登陆北京劳动网查询:www.bjl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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