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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举办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本报社于2008年下半年继续举办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职业等级:

    此培训班为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报考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报名):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课程安排:

    2008年9月19日课,基本每周五上课(具体以听课证为准),参加11月23日全国通考。

     四、证书颁发:

    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持证者求职、任职、晋升等有效证件。

    五、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880元/人(培训费含报名费、学费、教材费、鉴定费)。集体报名10人以上可优惠10%。

    六、我们的优势:

    1、本报社隶属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主办,自2003年开办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以来,通过率历年最高。

    2、此培训班邀请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王奋、杨波、孙利、艾风义等教授专家授课,采取“小班形式”,确保学员与教授之间有充足的交流时间。

    3、免费为学员提供PPT课件,如本次考试通不过,下期可免费听课一次。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资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9月20日。

    2、报名地点: ①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100室,电话:63021445    ②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2层203室、205室,电话:63015787   64890878

    3、报考资料:

    依照报考条件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明(交复印件)、本职业连续工龄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据)、身份证(交复印件)、2吋近期同版彩色证件照1张,1吋近期同版彩色证件照1张。

            北京劳动就业报社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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