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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3]126号)文件,为满足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扩大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我中心拟于今年下半年10月、11月分别举办两期质量督导员培训班,请各鉴定机构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督导员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受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委派,依据国家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证书管理及实施鉴定活动现场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权限范围内的质量督导工作。

    二、质量督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掌握国家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资格三年以上;

    4、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管理工作或担任过三年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且年度评估合格。

    5、男年龄65周岁以下,女年龄60周岁以下,保证每年能够参加10天以上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或本人身体健康、工作热情高、质量督导工作急需,可适当放宽到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

   三、培训职业(工种)范围

     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员、办公设备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混凝土工、管工、装饰装修工、手工木工、防水工、砌筑工、架子工、钢筋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录音师、洗衣师、理货员、收银员、机械设备安装工、保健按摩师、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车工、镗工、数控铣工、装配钳工、客房服务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铣工、磨工、铸造工、焊工、制冷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汽车驾驶员、工具钳工、营业员、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电子设备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化学检验工、计算机操作员、机修钳工、食品检验工、营养配餐员、调酒师、加工中心操作工、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锅炉操作工、音响调音员、修脚师、足部按摩师、茶艺师、育婴员、保育员、前厅服务员、制图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冷作钣金工、装饰美工、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动物疫病防治员、花卉园艺师、插花员、保健刮痧师、涂装工、养老护理员、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爆破工、农艺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服装设计定制工、摩托车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中央空调操作工、仓储工等。(非此范围内的职业(工种)暂不接收报名)

    四、报送材料

    1、《质量督导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

    请各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填报《质量督导员报名汇总表》,并用Excel表格进行编辑,报打印稿的同时,将电子文件一同上报。

    2、《质量督导员个人情况申报表》(见附件2);

  《质量督导员个人情况申报表》由申报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对其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请在“推荐单位(鉴定机构)意见”栏加盖鉴定机构专用章。

    3、申报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

     五、培训、考核及证书

    申报人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参加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鉴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基本理论以及督导员的概念、工作流程、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采取笔试方式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证卡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聘书。证卡和聘书有效期3年。

    六、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 6日至 10月 17日

    2、材料报送地点: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饮食服务分院培训部103室、105室(北京市崇文区永外大街162号)

    联系电话:杨老师13381052779;

    陆老师 67214042、13661033227;

    燕老师 87240420、13801151201

    3、收费标准:每人300元(培训费、书本、教材费、考核、证书费、餐费等)

    4、培训地点: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饮食服务分院

    自驾车:南三环木樨园环岛往北200米路东

    乘车:(1)300、300快、快速公交木樨园下车往北

          (2)2、17、40、69、71、504、707、729、826、927区间、运通107、特8木樨园桥北下(百荣世贸商城对面)

    5、授课时间:

    第一期:10月29日—10月31日(暂定)

    第二期:11月12日—11月14日(暂定)

    七、组织单位

    主办: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承办:北京市第二十四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人:蔡云晴、马莉莉
    联系电话:64918933 ,64811919转831或847  
 
 
   附件1:《质量督导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2:《质量督导员个人情况申报表》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 附件1质量督导员报名汇总表.doc
  • 附件2质量督导员个人情况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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