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最新动态->北京
三类求职人员可获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
2010年03月10日
 

   本报讯(记者 邓征宇)2月22日,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要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劳动者就业要求,积极开展中短期(1-6个月)实用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及返乡农民工、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记者了解到,今年实施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将以企业吸纳农民工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为工作重点。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将在岗农民工也包纳进来。除了困难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在岗或轮岗培训按去年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之外,企业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也将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本周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