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主要调控目标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六、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
141、巩固医院纠风工作成果,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继续实行“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对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协办单位:市纠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药品监督局、市劳动保障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168、新增城镇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7万人。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9、全面推广经济建设与促进就业“三同时”制度。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0、继续实施“三年三十万”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开发岗位10万个,安排8万城镇失业人员就业。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1、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的信贷支持,继续推进就业倍增计划,征集100个创业项目,实现1000名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带动1万人就业的目标。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2、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服务制度,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纳入全市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加强乡镇和村级就业服务组织建设,加大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3、研究制定特殊帮扶政策,发挥再就业资金转移支付的作用,引导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缓解失业率较高地区的就业压力。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4、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执法力度,提高中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5、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力度,解决好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违法转包工程而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6、加快推进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继续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政策指导,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正式办法。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7、制定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区县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8、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扩大农民受益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9、继续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2005年确保完成2%,以后每年递增1%,最终达到8%。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制定北京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同时明确单位缴费在税前列支的比例。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0、以来京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非公企业及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各项基金征缴率在95%以上。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1、建立规范的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保障低保人员基本生活。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2、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当地合作医疗。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扩大城市住房救助范围。不断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切实发挥综合解困效应。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建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3、研究城镇供热救助办法。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摘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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