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享受单位持卫生部保健局或北京市保健委员会批准的干部医疗保健名单原件两份(其中批给市医保中心和医疗单位各一份),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照顾人员管理部进行医疗照顾资格的核定注册或备案。
二、办理时限: 市医保中心在收到合格材料后2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