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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员申报条件

    1、初级推销员申报条件

   (1)从事推销工作一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2、中级推销员申报条件

   (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推销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推销(含营销专业、经济管理专业,下同)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一年以上;

   (4)从事推销工作五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5)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3、高级推销员申报条件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推销工作两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二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八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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