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北京市劳动事业发展公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

    1997年,全市劳动工作继续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以贯彻《劳动法》为统领,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 全面推进了各项劳动事业的发展。

    一、劳动就业

    1997年,全市城镇从业人员为498.8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3.1万人,其中,职工总数为46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职工总数中第一产业为4.5万人,第二产业为196.1万人,第三产业为264.7万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1%、42.1%和56.9%。全市企业职工总数为33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万人, 其中地方企业职工为232.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3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仍控制在1%以内。 全年共有失业人员7.7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97%;已安置4.43万人就业,比上年末增长0.9%;就业率达到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73%,比上年末增长25.9%。全年安置、分流13.7万下岗人员再就业, 到年末实有下岗未就业人员3.3万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促进再就业的功能日益增强。截止年末,各级职业介绍机构达290家,职业介绍成功人员22.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9.2%。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宏观调控和管理的基础上,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作进一步深入。截止年末,共为92万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办理了《就业证》。把允许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工种由1996年的204个压缩到1997年的200个; 把限制使用工种由1996年的15个扩大到1997年的35个,共腾出就业岗位5万余个,安置本市人员3万余人。同时,以建立外埠劳务基地为重点,加强了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建设,促进流动有序化。 全年共审批外埠劳务基地232个,为5520个用人单位,11.8万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服务,使8552人找到了就业岗位。劳动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全年劳动服务企业共实现利税7.61亿元,比上年增长2.8%, 完成生产经营总收入93.9亿元,同比增长5.5%。 全年新发展劳动服务企业616家,安置各类人员5万余人。 共创办社会化服务实体21个。社会化服务机构累计119家,为失业人员、 退休人员等提供了大量的社会化服务。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继续稳步推进。截止年末,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为17866户,参加统筹的人数为264.3万人,其中参加统筹职工人数为185.4万人,退休人员78.9万人, 统筹覆盖面为82.4%,比上年末提高1.8个百分点。参加大病医疗统筹的企业10280户, 参加统筹职工和退休人员187.5万人,统筹覆盖面为73%, 比上年末提高2.7个百分点。参加失业保险统筹单位数17278户,参加统筹职工人数214万人,统筹覆盖面为84.3%。建立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1997年月人均增加养老金62元, 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平均水平已达462元,与四年前相比增长幅度为74.3%。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解困机制初步形成。元旦、春节期间劳动局拨专款800万元,为1.2万户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 退休人员等困难家庭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从6月1日起,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从270元提高到290元; 企业下岗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从180元提高到200元; 失业救济金标准从189-230元提高到203-247元;从10月1日起,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63元、202元、170元分别提高到293元、232元、200元。全年共为301户次困难企业的4万人次困难职工借支基本生活费1801万元,借支基本生活费金额比上年增长4%;为81 户次困难企业3万人次离退休人员借支离退休费1039万元;为14918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2169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4%和89%; 为享受社会保险的退休困难职工发放优惠卡10.3万张,累计发放量已达15.2万张。

    三、职业技能开发

    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继续坚持了为就业服务的指导思想。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9.1万人,其中4.3万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接受了职业指导培训,4.8万接受了职业技能培训,4.2万人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了再就业。 加大了对职工培训的力度。 全市100多万职工接受了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培训面达到60%以上。1.17万名高级工、0.14万名技师经过培训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对28万外地来京务工、经商、 从事家庭服务人员进行了就业资格培训。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全年鉴定10.2万人,9.1万人获得了技术等级证书;参加11个工种统考人数达3.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了0.4万人次。 建立了“首都劳动技能勋章”和“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两个市级劳动系统荣誉称号, 共评选出10名“首都劳动技能勋章”和35名“北京市劳动技术能手”。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 举办了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110多万人次参加了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技工学校和培训实体的改革,促进了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培训质量的提高。全市现有技工学校148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两所,市级重点技工学校15所, 在校学生6万人。技工学校招生2.4万人,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入学招生2300人, 对全市社会力量举办技术等级培训办学资格进行了复审, 320个培训机构取得了技术等级培训许可证。为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首次开展了劳动预备制度试点。

    四、职工工资

    全年职工平均工资11019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13.1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 实际增长7.8%。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工资调控方法, 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调控企业工资水平和增长速度。 工资指导分为三条线,基准线是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3.9%, 上(预警)为19%,下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依据工资指导,对工资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超过预警线的21个区(县)、 局(总公司)以及235户国有企业分别发布了预警通知。指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首次对60个区(县)、 局总公司)所属企业上年人工成本占企业增加值、销售收入、总成本比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449户企业发布预警通知,指导企业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和工资增长水平。试行了部分工种劳动力价格调查制度。 对7个行业35户企业中23个重点工种的职工工资进行抽样调查, 为建立工种(岗位)劳动力价格定期发布制度打下了基础。

    五、劳动关系

    建立了劳动合同管理预警预报制度,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年市属企业25.8万名职工合同期限届满,顺利完成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解除工作,其中有0.57万名职工终止合同到社会。全市乡镇骨干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有93%和91%的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 全年有1993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99万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已全面开展。 全市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9个。同时,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三方协作进一步加强, 全市从企业和工会系统产生的191名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512件,占全市受理总数的19.3%。 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53件,涉及职工6410人,比上年增长21%;集体争议案件177件, 比上年下降了6.8%, 集体争议涉及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增长了19.8%。 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为100%。

    六、安全生产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发生因工死亡事故200起,死亡234人,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0.7%; 万人死亡率0.47,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5.3%。 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1起,爆炸事故率0.21起/万台;发生电梯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死亡率1.34人/万部;全年未发生锅炉和气瓶爆炸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止年末, 154项重大事故隐患已有109项得到了消除或降级, 其中在97年消除了包括北京灯泡厂和北京电子动力公司两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在内的9项隐患,另有10项重大事故隐患经治理得到降级。现存的45项隐患都已制定了治理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严格“三同时”审查验收, 全力推进劳动卫生基础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查验收“三同时”项目295个。同时, 为不断改善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本市还开展了高温、 粉尘等作业岗位的劳动条件分级工作。

    七、劳动法制建设

    继续加强了劳动法制建设。 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并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地方法规,修订了地方法规3项,政府规章13项。劳动监察机构全年对37151户企业依法进行检查, 比上年多检查14751户,增长65.9%。 其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9917个,占检查单位总数的26.7%。 查处群众举报案件3140件,结案率为98.4%, 为职工追发拖欠的工资939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363万元, 追缴社会保险费700多万元。补签劳动合同6.3万人, 补办外来劳动力证卡7.97万人,清退擅自招用外来劳动力2.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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