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公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

    2000年,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拼搏,艰苦奋斗,劳动保障事业成效显著。“九五”计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圆满完成。

    一、“两个确保”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全年共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12亿元,其中市财政筹集0.73亿元,区县财政筹集0.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安排0.88亿元,企业自筹1.36亿元。1998、1999、2000年100%的下岗职工领到了基本生活费,三年共筹措基金9.14亿元。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共为116.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95.6亿元;对企业自筹部分退休费有困难的,采取了借支方式予以解决,共为437户次困难企业的14.7万人次离退休人员借支基本养老金0.49亿元。全市参加养老统筹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707元,离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055元,比“八五”末期分别增长106%和83%。

    开展了为特殊困难职工群众“送温暖”和慰问活动。为帮助特困职工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对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企业特殊困难职工、生活困难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二、劳动就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以内。2000年,全市城镇从业人员为431.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5万人。职工总数为434.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7万人。职工总数中第一产业2.2万人,第二产业167.4万人,第三产业264.6万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0.5%、38.6%、60.9%。全市企业职工总数为324.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万人,其中地方企业职工为203.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8万人。“九五”期间,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初步缓解,五年间国有企业职工减少了 50余万人,非公经济就业人数迅速增加,年均增长17.6%。

    全年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48万人,比上年增长38.7%,已有9.06万人实现就业,失业人员就业率为72.63%。比“八五”末期提高3.83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75%,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比“八五”末期提高3.83个百分点。“九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稳定在1%以内。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充分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职工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发展劳务派遣组织238家,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2.26万人;发展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88家,安置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816人;有7873人通过办理“协保”与再就业服务中心脱离关系,实现了再就业 ;全年办理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14322人,是上年的2.7倍;新发展劳服企业302家,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各类人员2.21万人。“九五”期间,市政府启动了“再就业工程”,一系列规范的政策文件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立了1006家再就业服务中心,累计接收下岗职工32.76 万人,分流安置下岗职工21.92万人,再就业率每年均超过60%。

    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开始形成。全市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已达380家,全年接待各类求职人员110 万人次,介绍成功人数约38.5 万人次。“九五”期间围绕全面贯彻《劳动法》,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打破了计划体制的用工形式,形成了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机制。

    三、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养老、失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取得进展,失业保险已实现了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实行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全额缴拨,基本实现了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进展。

    全力做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围绕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方案,并在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近7万职工和退休人员范围内进行了改革试点。

    工伤保险顺利实施,《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2000年 4月1日实施以来,参统企业达到14203家,参统职工已达212万人,累计收缴工伤保险基金1.48亿元,共有3.3万人次的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年底,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21647户、参统职工及退休人员达391.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统筹的企事业单位29223户、职工306万人;本市地方企业参加大病统筹的19283户、232.6万人。与“八五”相比,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加了130.5万人,增幅为49.9%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86.2万人,增幅为39.2%;大病医疗社会保险统筹参保人员增加57.6万人,增幅为33% ;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不断提高,养老、失业、大病统筹、工伤保险基金收缴率均达到95%以上。农村有40万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积累基金4亿元。

    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相关待遇调整六线联动机制,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自1996年以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80元;职工最低工资由270元提高到412元;失业保险金由189-229.5元提高到300-385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由180元提高到296元;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480元提高到707元;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由263元、202元、170元提高到396元、335元、288元。

    四、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继续实施再就业培训伙伴计划,全年共培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15.8万人次,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达92%。企业在职职工培训进一步加强,职工的职业素质明显提高,鉴定合格取证率的中级工、高级工所占比例分别达到44.81%、12.61%,同比提高了4.38和2.53个百分点。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就业准入的68个工种持证上岗率已达92.05%。五年间,共培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55.2万人次, 培训合格率及推荐就业率平均达到了90%;培训职工和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分别为470万人次、100多万人次,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率已达95%。

    五、职工工资

    企业工资工作继续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发布了更全面的人工成本信息;公布了200个职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首次发布了零售、餐饮、旅馆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结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进程,提出了分类指导、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工资总量调控措施;部分企业围绕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200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5726 元,同比增长14.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3 %。“九五”期间,全市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每年递增9.1%。

    六、劳动关系
    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了对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预警预报制度,加大了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控指导力度,确保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全年共有 36万名劳动合同到期,其中城镇职工28.1万人,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签率为82%,终止合同后到社会失业的1.38万人,占合同到期城镇职工的4.9%。

    五年间,积极指导企业稳妥地完成了138.4万人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工作,劳动合同年平均续签率达80.06%。

    加强了信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建立了集体劳动争议隐患排查制度,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了提前介入、早期化解,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全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万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480件,涉及职工1.5万人,分别较上年增长42.9 %、35%,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437件,涉及职工0.8万余人,分别较上年增长180.6%、30 %,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9.8%。五年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万件,涉及职工5.3万人,结案率保持在99%以上。

    七、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完成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制定工作,颁布实施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和《北京市职业介绍规定》。“九五"期间,颁布了3部地方法规和10部政府规章,修订了3部地方法规和12部政府规章,是我市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力度最大、出台法规、规章最多的时期。

    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专项监察执法大检查,共检查38463个用人单位,比上年提高16%。共查处劳动违法案件11573件,结案率达到97%,共促使12862家用人单位和5900家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分别办理了参统手续、补缴了社会保险费,追缴社会保险费1.72亿元,限期让用人单位为17万名外地务工人员补办《就业证》,为2万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1.04亿元,清理取缔非法职介组织263家,积极稳妥地处理了52起突发性职工群体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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