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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论坛
农民工参保落实是关键
时间:2008-01-16
随着我国城乡就业一体化的发展,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为保障农民工的医疗和工伤保险权益,劳动保障部相继开展了“平安计划”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的专项扩面行动。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人数已分别达到2916万人和2516万人。应该说,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比过去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一亿多进城的农民工中,其权益受到侵害事件还时有发生,这是不容回避的客观现实。 如何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笔者之见,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认真研究通过何种办法,将现有的相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因为,任何制度的出台都是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随着时间的发展,总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而当前,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无论是国家,还是省市县,都已出台了各种具体的政策规定,只有把这些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才不会只停留在字面里,挂在某些人的口头上。 而现实生活中,政策出台相对容易,真正落实却会面临诸多困难。相关人员工作缺乏创造性思维,农民工工作在短期内就难以打开局面;农民工本身维权意识的淡薄,客观上会助长企业逃避社会责任之风;而我们现行政策法规中相关罚则的缺失,也会给劳动保障相关部门执法带来窘境。往往是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如何,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去做却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如此一来,规定很难落实,维权效果不佳。 福建省出台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规定,有针对性地抓住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的关键环节: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施工企业参保的费用来源,规定建设单位将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入工程造价之中;二是将是否参保作为施工企业能否开工的必备条件,不参保不给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建立了参保农民工发生工伤到定点医院救治的绿色通道;四是建立了全省农民工工伤保险信息公布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将维护建筑企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化,抓住企业缴费这个“牛鼻子”,就从根源上解决工伤保险费的来源问题,顺利地将农民工纳入了“安全网”;高效便捷的服务,更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为快速及时的治疗。 在保障农民工权益呼声日高的今天,在工作中将实事办实,不仅仅需要思考,更需要切实的行动。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