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文 检 索
本站检索
网站群
社会保障论坛
用“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落实老年保障制度
时间:2008-02-28
从2月22日起,全市开始办理福利性养老金申请手续。从现在到5月份福利性养老金的正式发放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要完成70万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申请的受理、公示、核实、信息采集、待遇核准等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这就需要劳动保障等部门,尤其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周到服务,用“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要求把这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今年1月1日的实施,标志着本市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全覆盖。目前,全市还有70万城乡老年人没有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这70万人中的51万农村老年人在土地上辛勤劳作了大半生,但由于改革开放前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到了晚年却没能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障。而19万城镇老年人当中,有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曾工作过,但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工作岗位;有的虽然不曾在“单位”上过班,但通过各种形式同样为社会劳动、工作过。一句话,这70万城乡老年人之所以还没有社会养老保障,大都有着历史的背景和历史的原因。
温家宝总理说过,“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着眼于困难群体”,“如果我们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就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生活状况”。无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的境遇是历史的产物,他们的困难是我们整个社会大家庭的一个“痛点”。在经济总量获得显著增长、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情况下,政府和社会有责任、有义务为改善他们的生活提供条件。从这个层面讲,将城乡无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扶弱济困的政策取向,不仅解除了这个群体“老无所养”的现实之忧,也维护了社会公平、促进了社会和谐。
把老年养老保障制度落到实处,既需要公平公正的人文情怀和人本理念,也需要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特别是乡镇社保所人员编制不足。要尽可能增加人员和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确保群众申请及时受理,信息采集及时录入,福利养老金按时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统一规范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要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简化办事手续、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温馨、更人性化的服务。要集中力量和时间做好宣传工作,把老年保障政策送到社区、送到乡村、送到千家万户,努力做到70万应该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办理福利性养老金申请手续、享受养老保障待遇一个都不落、一个都不少。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