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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知法懂法

  时间:2008-01-16

    劳动者是否应当持有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采取哪些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者能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要求吗?

    答: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答: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会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答: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