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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的一封信

  时间:2008-06-23

尊敬的市民朋友:

    医保政策一直备受大家的关注。为此,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大家可能从宣传中已经知道,今年是本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的一年。目前,还有47万劳动年龄内的城镇无业居民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他们中有3.8万残疾人,这部分市民的就医问题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具有“个人参保政府补贴、特困群体费用全免、大病医疗保障一年”的特点。为使您能及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我们把大病医疗保险的有关内容告诉您。

    一、 参保范围

    只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二、 如何缴费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财政补助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和社会捐助及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组成,筹资标准分成城镇无业居民和残疾人两个档次。无业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0元,政府补助100元;残疾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政府补助1100元,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用缴费。此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个人缴费由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也就是说,“个人缴一些,政府补一些,特困费用免,大病保一年。”

    此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居民,在享受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需要提醒您的是:在每年的9月1日到11月30日期间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没有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残疾人,由监护人或当地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后,次年1月1日就可以享受待遇了。

    三、 医疗待遇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要符合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归纳起来就是“住院可以报六成,最高报到7万元”。

    四、 就医结算

    参保后您只要拿着《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可以到选择的3家定点医院和专科、中医医院及本市的A类定点医院就医了。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住院治疗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时个人需先交押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出院结算时属于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例如,住院费用花了50000元,可以报销的金额是50000-1300x60%=29220元。也就是“就医拿手册,先交预付金,个人部分先付完,其余费用医保管”。

    如果您想更详细地了解这项政策,可以拨打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免费咨询电话12333,或者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进行咨询。为了您的权益,请赶快参加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6月
相关资料链接:
    1、市劳动保障局印发《关于实施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8〕117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京政发〔2008〕24号
    3、关于做好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8]41号

 

  • 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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