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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参保十问

  时间:2008-07-23

    一、什么人符合城镇无业人员参保条件?

    答:无业人员的参保条件为:男性年龄在16岁——60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岁——50岁之间的,未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未参加北京市“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的,北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

    二、无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携带什么相关材料?

    答:无业人员医疗保险分为4种类型。1、普通无业人员,办理参保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扣款所用的邮政储蓄帐号或北京银行帐号等,及相关的无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2、残疾的无业人员,办理参保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扣款所用的邮政储蓄帐号或北京银行帐号等,及相关的无业证明和残疾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3、重度残疾人员,办理参保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扣款所用的邮政储蓄帐号或北京银行帐号等,及相关的无业证明和残疾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可由亲属代为办理,有困难的可由残联或户口所在街道上门为其办理)4享受困难补助和低保待遇的无业人员和无业残疾人员,办理参保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扣款所用的邮政储蓄帐号或北京银行帐号等,及相关的无业证明、残疾证明和低保困补的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

    
    三、无业人员的交费标准是多少?

    答:“无业”人员参保缴费为:1、无业人员:共700元/年,个人600元,财政100元。2、残疾人员:共1400元/年,个人300元,财政1100元。3、低保人员、困难补助人员由户籍所在的区财政负责缴费。4、重残人员由区残联负责缴费,参保人不用缴费。

   
 四、无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什么待遇?

    答:无业人员医疗保险目前只负责参保人的大病医疗的费用,也就是说只报销参保人住院的费用。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由城镇医疗保障“无业”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五、参加城镇无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和自己在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缴纳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哪个更加有利于参保人?

    答: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决定和选择。两者的区别为:1、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的金额,比无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的金额要高。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和参加无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只报销住院时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要高。3、无业人员医疗保险不记在工龄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够退休条件的无法办理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又因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同样不能享受养老待遇。4、如已经满足市政府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可以只选择缴纳无业人员人员的医疗保险。

    
    六、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从何时开始享受?

    答:今年无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在规定的集中参保时间内,从2008年7月开始享受。其他非在集中参保时间内的,又刚刚符合参保条件的,在90天的办理周期内参保的人员,根据医疗保险手册上显示的生效日期为准。

    七、无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理时间是什么?

    答:1、2008年的办理期是从2008年7月——2008年11月。其中7月——9月可以办理今年半年的和明年一年的参保,10月——11月只可以办理明年的参保手续。2、按文件规定以后的集中参保期为每年的9月10月11月。3、在非集中参保期内,刚满足参保条件的,在满足条件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

    八、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何选择?

    答:同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一样,在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内,选择3家医疗机构。“A”类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同样也是开放的,不用选择也可去就医。

    九、加无业人员医疗保险后因找到工作又选择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可以退吗?享受待遇是什么?

    答:已经享受过参保待遇的人员,缴纳的费用不能退还。(无论是否发生过要费,只要是在时间上经历享受待遇期的就视为享受过待遇)1、通过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到职业介绍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个人存档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于参加此类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待遇有180天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可享受无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考察期过后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十、一个年度内,参加了无业人员医疗保险后又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两种待遇期内都发生了住院费用,如何办理?

    答:两种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时,都要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就医,并在医院结算费用,直接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未在医院结帐享受的,可全额结算,及时到参保地报销。由于无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累计、计算,起付线分别扣除。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