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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保参保手续有变化八类情形停止在街道缴费

  时间:2008-07-04

    今年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又开始了,最近本报编辑部接到不少咨询“一小”大病医保政策的电话。今年本市对“一小”大病医保政策参保手续略有调整,在此本报提醒参保学生和家长注意。

    今年如果符合以下八类情形,可以停止在街道缴费。2008年上小学或入托的(含已入托的);参加2008年高考的本市复读生;2008年5月31日前满16周岁的非在校生;在外地就读且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曾在外地就读目前回本市上学的中小学生;个人要求停保不继续缴费的;已死亡的;因其他特殊情况申请停止缴费的。

    需要提醒的是,继续在街道参保的儿童需在8月24日前缴费。根据政策规定,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是非在校生和散居婴幼儿集中参保缴费时间,需由个人到街道社保所办理,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50元。而散居孩子办理2008学年度大病医保缴费需要注意两个时限:一是,凡2007学年度已参保缴费,并且今年还将继续在街道参保的人员,应在今年6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足额缴纳2008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二是,凡2007学年度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人员,如今年要申请参保,请务必在6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凡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参保的,街道社保所停止办理2008学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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