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白城市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扩大就业,着力惠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去年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5%以下,低于省定目标0.65个百分点。当年开发公益性岗位4000个,实现了三年开发1万个目标。完善公益性岗位跟踪管理机制。积极实施“百名能人创业工程”,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活动,创业促进就业成功项目达到461个,带动就业6800人。努力落实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就业政策,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到位70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99.5万元,带动就业2435人。初步建立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机制,全部解决880戸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开展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2.1万人,创业培训3300人,高技能人才培养1513人,职业技能鉴定1.15万人。着力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全市共注册培训912人。加强劳务输出联络基地和资源基地建设,实施千名保安进北京工程,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全市劳务输出达到49.3万人(次)。
社会保障能力增强
2007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5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4.7亿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9万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3025万元;养老、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全市共为6.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养老金85元,月平均退休金已达798元。推进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万人。全市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8.6万人全部纳入了低保,其中对8类2万特困人员实施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一般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68元提高到85元,分类施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93元提高到115元。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9.4万人全部纳入低保,年人均补差标准由240元提高到360元。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到位率达100%。全市筹措扶困资金242万元,发放救助金223.7万元,救助特困职工1.6万人。(白城市劳动保障局)
稿件来源: 吉林劳动保障网